2009年6月23日 星期二

疑夫外遇離家 妻破壞洩恨判離

疑夫外遇離家 妻破壞洩恨判離
2009/03/09 聯合報╱記者熊迺群/台中報導

「老公我愛你!」張姓婦人發現丈夫手機簡訊內有外遇女子的曖昧留言,一氣之下更換門鎖、破壞家具,又剪壞丈夫內衣褲,負氣搬回娘家3年,他老公以她不肯履行同居義務為由,訴請離婚,法官認為,張婦未與丈夫溝通,以破壞發洩心中不滿,判准離婚。


張姓婦人指出,與丈夫婚姻十餘年,感情都還算穩定,直到95年間,她到醫院照顧跌倒的父親,常往返娘家探視,丈夫似乎不太諒解,兩人為此經常發生口角,某日她無意間發現丈夫手機簡訊中,有1名女子留下簡訊:「老公、我愛你,祝你生日快樂」。


她回撥簡訊電話,對方坦承與她的丈夫有婚外情,並發生過性行為,她聞言大怒,,把家中家具都砸壞,將丈夫內衣褲都剪破,還請鎖匠更換門鎖,把丈夫關在屋外,收拾行李後回娘家,從此不願再與丈夫同住。


婦人丈夫則說,妻子根本不給他解釋溝通機會,3年來都未返家履行同居義務,夫妻關係有名無實,緣分已盡。


法官認為,婦人懷疑丈夫有外遇,卻未冷靜思考尋求溝通之道,反而以破壞宣洩心中不滿,還更換門鎖,雙方情感顯然已無法修補,判准離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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